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 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及參賽意願調查表各 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9 年 6 月 10 日藝演字第 1090001651 號函暨本局 160388 號公告辦理。
二、旨揭要點同時公布於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請逕行下載。
三、本比賽修正重點為連續 2 年(106 、 107 學年度)均獲得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等規定,請參賽學校詳閱實施要點。
四、有意願參賽之學校,請於 109 年 9 月 8 日(星期二)前填妥參賽意願調查表函報本局,俾利安排相關參賽事宜。逾時未函報參賽意願調查表者,視同無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