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4 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 1090292177 號
主旨:有關「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
方案」之團險商品續保申請期限一案,受理期限延長至 3
月 22 日止,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依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 109 年
3 月 2 日國壽字第 109003004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旨揭保險方案於 109 年 2 月 22 日屆滿週年,須提前辦理續保
作業延續保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導致續保作業辦理不
便,為確保公教保戶保障不受中斷,國泰人壽特延長續保
受理期限從 2 月 22 日至 3 月 22 日止。貴屬員工如欲提高投保
等級或增加眷屬人員者,請與國泰人壽連絡;各機關學校
如有相關需求,亦請逕洽該公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
0800-036-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