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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珮琳 - 人事室 | 2020-03-09 | 點閱數: 571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4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 1090290013 號

主旨: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作為及維護
同仁健康,貴屬教職員工申請出國案,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9 年 2 月 25 日府人考字第 1090261953 號函計達。
二、為降低校園傳染及個人出國遭受感染之風險,本局所屬機
關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於防疫期間(含例假日),應避免安
排出國參訪、交流及旅遊等行程,並確實遵照中央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即時調整發布之防治策略及旅遊疫情建議等
級,審慎評估是否准假,倘同仁因特殊原因有親赴旅遊警
示第二級及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含轉機)之必要者,應函報
本局專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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