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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珮嘉 - 教務處 | 2024-10-24 | 點閱數: 55

一、依據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 113 年 10 月 16 日台(113)漁業發字第 1130022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25 日止。

三、申請對象: 凡居住漁村,且父母其中有一人具漁會會員資格或漁民,或該協會會員之子女,就讀國內中小學學生,前一學年智育成績 60 分以上者均得申請。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 國中組:10 名,每名新臺幣 4,000 元。                          

五、申請文件: 1. 申請表一份(如附件) 2. 前一學年成績單  3. 足資證明居住漁村證明,父母中有 1 人具漁會會員資格或漁民之證明。 4. 自傳一份( 500 字以內) 5. 曾參與漁村社區服務或獲得優良事蹟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為加分項目,請盡量提供)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25 日止,將上述文件寄送至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以郵戳為憑).
得獎學生名單於 114 年 02 月 15 日在本協會網站公佈.並由本協會個別通知.

其餘資訊請參閱附件或該會網址 http://www.tfeda.org.tw/front/bin/home.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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