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劉紀亨 - 學務處 | 2022-12-01 | 點閱數: 181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1 及 112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協助學校推動人權校園及公民教育實踐,落實推廣兒童權利公約(CRC)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精神,加深化師生人權、法治及民主素養,建立友善校園規範,關懷社區並開拓國際視野,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案執行期程以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11 月 30 日為原則,每校補助總經費以新臺幣 5 萬元為上限;經委員評選後擇優錄取,並由本局核定後辦理。
四、請有意申請學校,於 111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五)前掛號(郵戳為憑)或親送計畫申請表、經費概算表至本局學輔校安科顏季柔股長處(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7 樓)(請於信封註明旨揭計畫名稱)。
五、餘執行細節請詳參旨揭實施計畫,檢附申請表(請詳計畫附表)及經費概算表格式各 1 份。
 

:::

看過來專區

網站翻譯

校內系統

行動 QR Code

https%3A%2F%2Fschoolweb.tn.edu.tw%2F%7Eyrhs_ww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