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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轉知 陳嬿婷 - 幼兒園 | 2024-02-17 | 點閱數: 136
  •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教師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 甄選名額及聘期
    • 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 代理職缺:育嬰留停缺
    • 錄取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 聘期: 113/03/09-113/06/30
    •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 報名資格
    • 基本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至辦理初試日止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 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第 13 條或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 資格條件:

1

報名資格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資格

  1.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3

報名資格

  1.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3.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1條所訂助理教保員資格者。

4

報名資格

  1.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3.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1條所訂助理教保員資格者。
  4. 或具大學以上畢業,且於任職前2年內,或任職後3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8小時以上、安全教育及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各3小時以上者代理之。

 

  • 檢附「臺南市鹽水區鹽水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育嬰留職停薪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份,詳如附件。
  • 如有疑義,請洽本校幼兒園 06-6528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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