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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轉知 蕭如婷 - 學務處 | 2019-10-09 | 點閱數: 358

壹、 目的

為增進孩童的環境保護知識,希望藉由選出適合老師和家長與孩童共同閱讀的優良環境教育童書,透過生動、有趣繪畫及淺顯易懂文字敘述,啟發孩童了解環境保護的重要性,進而力行生活環保,讓環境教育往下扎根。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執行單位:台灣環保生活協會

參、 參賽資格

一、 出版社:已出版或已公開發表適合幼兒及國小孩童親子共同閱讀之中文繪本書籍(含電子書),出版品須符合著作權法。

二、 個人作品

(一) 若已由出版社出版,則該作品須以出版社名義報名;若未經出版社出版而由個人出版,則個人出版者得自行報名。

(二) 參賽作品之作者(著者、繪者、譯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如有多位作者時,則至少有 1 位須為中華民國國民。

肆、 活動內容

一、 活動期程

(一) 徵選期間: 108 年 10 月 12 日至 11 月 20 日。

(二) 評選期間: 108 年 11 月 25 日至 12 月 10 日。

(三) 獲奬公布:獲奬名單於 108 年 12 月 20 日前公布於活動網頁,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獲獎者(未獲獎者不另行通知),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署得調整公布時間 。

二、 徵選主題

分「生活環保」及「自然保育」2 類,以相關環境議題為內容,具有啟發讀者關心自己家鄉土地並採取守護行動之繪本。

三、 參賽說明

(一) 已公開發表之單本圖書繪本(包括印刷圖書、電子書等),其繪本須符合前述徵件主題,內容需具故事性之原創作品(且非單一作品之集結),同一參賽單位或個人投稿件數不限。

(二) 參賽者須完成網路「線上報名」,提供「書面資料」2 項程序。

1. 網路「線上報名」:參賽者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 http://www.myeco.com.tw/pbook.html ),報名時須提交完整繪本電子檔(限 pdf 檔,檔案 20MB 以下,格式限 200dpi 。)、著作權證明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須用印後掃描成 pdf 檔)及填寫完整參賽資料。

2. 提供「書面資料」:經主辦單位通知參賽繪本入圍時,於指定時間內提供入圍繪本樣書 1 件,供評審委員審查,若未依規定提供樣書則視為棄權,徵選後之樣書不退還,贈與主辦機關典藏。

(三) 參賽作品若為共同創作者,所有創作人須個別簽立參賽同意書;參賽者若為未成年人(未滿 20 歲),需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參賽同意書。

(四) 參賽繪本尺寸平面大小、材質、形式不拘,須符合圖畫書形式要件。若有使用圖片,需取得授權許可。

四、 評選方式

(一) 評選標準

1. 主題切合性( 40%):作品名稱與內容切合徵選主題。

2. 構圖與美感( 30%):繪圖技巧、配色、整體視覺構圖。

3. 圖文表達力( 20%):內容流暢完整具教育啟發性。

4. 戲劇張力性( 10%):內容須具戲劇張力,可供後續改編舞臺劇表演或說故事宣傳等使用。

(二) 由評選小組選出各組 3 個獲奬作品。評審結果如未達錄取標準,評選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五、 奬勵方式

奬項 名額 奬勵

第一名 1 名 獎金新臺幣伍萬元、獎狀 1 張

第二名 1 名 獎金新臺幣貳萬元、獎狀 1 張

第三名 1 名 獎金新臺幣壹萬元、獎狀 1 張

六、 獲奬繪本推廣說明

(一) 為擴大獲獎繪本之宣傳效益,獲獎繪本將於 109 年 2 月臺北國際書展參加聯合書展,獲獎者須於臺北國際書展期間出席頒獎典禮。如未能出席,應事先告知主辦單位,並請代理人出席。

(二) 繪本獲奬須將繪本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使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重製方式。

(三) 獲奬者須同意主辦單位得將上述權利轉授權使用於非營利行為之教育推廣、展示、研究等活動。

七、 注意事項

(一) 參賽繪本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獎狀時,所領取獎金、獎狀應繳回主辦單位,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二) 參賽授權同意書未簽具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規格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資料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 3 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三) 參賽作品一概不予退還,參賽者請自留備份。

(四)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 2 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 10%稅金,外籍人士持臺灣地區居留證者,代扣 20%不同額度之稅金。

(五) 獲奬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獲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獲獎作品奬金。

(六)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選或獲獎資格,自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

(七) 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參與本活動者參加同時,即視同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八)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九) 如有任何網路報名等相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例假日除外)逕洽社團法人台灣環保生活協會,客服電話: 02-2389-1115 ,或客服信箱: epamyeco@gmail.com 詢問。

108 年童愛環境教育繪本徵選活動簡章

著作權證明及授權同意書

本單位(人)參加「108 年童愛環境教育繪本徵選活動」,提供參賽資料等物品予以活動使用,擔保及同意如下:

一、 本單位(人)擔保就本人之參賽資料,享有一切著作權利,或已取得版權所有者之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法令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由本單位(人)自行負責及賠償。

二、 本單位(人)同意將獲奬作品永久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行政院環保署業務宣傳及非營利使用。

三、 本單位(人)同意主辦單位行政院環保署於對於參賽作品均有攝(錄)影及展覽之權利,並授予主辦單位永久享有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之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四、 未出版之獲奬繪本,得授權由本活動執行單位印製,以作為後續宣傳推廣。

五、 本單位(人)擔保參賽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得獎亦將追回獎金與獎狀,並自負法律責任。

授權作品名稱

著作權人/

授權代表姓名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若參賽繪本為共同創作者,每位作者皆個別簽立本同意書。

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   

                                               (簽章)  

中華民國 10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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