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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蔡紘鈞 - 校外公告 | 2026-03-30 | 點閱數: 121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為推廣智慧稅務創新服務,加強宣導民眾使用,請貴校惠予安排所屬電子螢幕、官方網站或 Facebook 粉絲頁協助進行宣導,請查照。
學務處 蔡紘鈞 - 校外公告 | 2026-03-10 | 點閱數: 140
一、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115 年 2 月 24 日湖農工學產字第 1150001380 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附書面資料等,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 115 年 7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者,應於 115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0 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 1 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 2 梯次計畫)。 (二)補助對象: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 1、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蔡紘鈞 - 校外公告 | 2026-03-04 | 點閱數: 93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15 年 2 月 6 日南市社少婦字第 1150218858 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近日本市發生兒童玩氦氣氣球意外,造成缺氧昏迷,幸經即時送醫才保住生命,為提高家長及兒少對於造型氣球的風險辨識能力,預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本府社會局已製作「守護寶貝安全-氦氣氣球的潛在風險與預防」圖卡,請貴校協助張貼、轉發或於活動場合宣導。 三、檢附原函及宣導圖卡 1 份。
學務處 蔡紘鈞 - 校外公告 | 2026-02-05 | 點閱數: 81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5 年 1 月 23 日南市衛心字第 1150010206 號函辦理。 二、懷孕過程健康風險對下一代的影響較為複雜,耗費社會資源甚鉅,爰針對女性藥癮者辦理旨揭計畫,提供女性藥癮個案醫療處置及新生兒/幼兒照護等項目補助,以減輕女性藥癮個案經濟負擔,提升就醫意願,以維護母嬰身心健康。 三、檢附 115 年度臺南市「為愛戒癮 迎來好運」女性藥癮者照護補助計畫書 1 份供參。
學務處 蔡紘鈞 - 校外公告 | 2026-02-04 | 點閱數: 168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 月 30 日臺教學(六)字第 1152800259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協助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工作,引導教師發揮教學創意及巧思,設計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課程優良教案,並透過參訪活動豐富教師全民國防知能,爰規劃辦理此工作坊。 三、報名事宜:  (一)工作坊時間: 國小組 : 115 年 3 月 19 日(星期四)至 3 月 20 日(星期五)地點:高雄市義大天悅飯店。 國中組 : 115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二)至 3 月 25 日(星期三)地點:宜蘭縣村却國際溫泉酒店。  (二)對象:國民中小學教師...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蔡紘鈞 - 校外公告 | 2026-01-21 | 點閱數: 152
一、為推廣藝文及培育音樂人才,本場館攜手歐洲銅管之聲(Eurocuivres Asia ),合作辦理「2026 衛武營音樂營&歐洲銅管之聲」營隊,邀請國際師資,為管風琴、銅管及打擊樂的專業人士與愛樂者提供學習平台,規劃為期七天( 7 月 6 日至 7 月 12 日)密集訓練課程,分為「專業指導」、「演奏參與」、「跨界探索」三大主軸,涵蓋分組課、樂團合奏、工作坊,讓學員不用出國就可和國際頂尖師資學習且高品質的教學系統,並在營隊最後和國際師資們一同在音樂廳舞台上帶來師生百人音樂會。 二、本營隊報名對象及報名期程: (一)管風琴組:即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開放線上甄選報名。招收年滿...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蔡紘鈞 - 校外公告 | 2026-01-14 | 點閱數: 15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 114 年 12 月 2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7467 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青少年參與教育公共事務,廣徵青少年對教育公共事務之建言,並建立國教署政策諮詢管道,特設置國教署青少年諮詢會,透過公開遴選青少年代表。 三、旨揭遴選簡章之資訊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一)報名資格: 1、凡年滿 12 歲、未滿 25 歲之青少年。年齡之計算,以算至本屆委員起聘日(民國 115 年 4 月 1 日)為準,即民國 91 年 4 月 2 日至民國 103 年 4 月 1 日出生者。 2、未曾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或其相關法令。 (...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蔡紘鈞 - 校外公告 | 2026-01-02 | 點閱數: 147
一、依據內政部 114 年 12 月 24 日台內宗字第 11405630201 號函辦 理。 二、所報初選名單之被推薦人,符合旨揭計畫第四點(一)之選拔標準,得選為孝行楷模,並依其事蹟,分類如下: (一)長期陪護組:長期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 (二)善用資源組: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尊親屬,鼓勵或積極幫助其重建、恢復或維持自理能力。 (三)扶助實現組:照顧父母、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體貼其心意,使其歡喜,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四)同心協力組: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並能凝聚、團結彼此間情感,家庭和樂。 (五)顯親傳孝組: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