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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蘇春燕 - 校外公告 | 2021-07-23 | 點閱數: 1086

一、課後社團辦理時間:自學期第三週起,週一至週五,每週一次,學期結束前二週結束,上課次數共計 15~17次,如遇國定假日或其他災害宣佈停課則停課,學生如遇期中考照常上課。

二、教師資格:

 1、學校合格教師,或曾任國小兼任代理、代課老師且具該科專長者。

 2、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且具該科專長者。

 3、具特殊才藝且持有團體或競賽成績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者

 4、課後社團任課老師須遵守「臺南市東區裕文國小課後社團授課教師服務規約」相關規定,並親簽「辦理進用各教育場域人員查詢作業同意書及切結書」。違者提報推行委員會討論,以記點方式,本期累計滿 5點則取消該教師或該申請單位下期開班資格。

三、申請開課之教師須與實際授課教師為同一人,若人員調整須於開課前徵得學校同意。

四、每班招生人數視該活動性質得以申請招收,每班以 15人為滿班。未達該組招生人數下限15人者,依開課教師意願決定是否開班。每班 1 位指導老師,學生 20 人以上可申請一名助教。

五、教師鐘點費每節 450元整,助鐘點費以該課後社團指導師鐘點費二分之一支給上限。

六、動態展演訂於 111年 04 月 01 日(五),請動態社團老師配合指導學生才藝表演;靜態社團需於當天配合展出學生才藝作品,並製作全開海報一張。所有社團須於學期結束前繳交社團成果資料(4-6 張照片與課程活動說明,請以電子檔寄給承辦老師)。

七、由各單位或個人依專長檢附申請表附件 2,於110 年 08 月 13 日(五)前向本校學務處提出申請開班,經審查小組依申請內容進行審查,審核通過的社團將公告於學校網站,請開課老師自行上網查閱。

附件 2

     1、資料檢核表

     2、講師履歷表

     3、開課基本資料

     4、授課內容計畫書

     5、材料費明細表

 若有意願開課之教師,請與胡老師聯繫 catwen520@ywes.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