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1.7.6 南市教特(二)字第 1110877272 號函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徵才職務:特教鐘點助理員正取 2 名、備取 1 名。
四、報名資格:
(一)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或有特教、 護理服務相關資歷優先遴聘。
五、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下,協助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健康照護、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並依學生實際需求作調整。
六、任用期間:預計 111 年 9 月 5 日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七、待遇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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