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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羅文芳 - 校外公告 | 2025-02-24 | 點閱數: 42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4 年 2 月 19 日師大化學字第 1141003986 號函辦理。 二、旨揭事項辦理時間和報名方式詳如附件計畫內容說明。 三、報名對象:縣市自然科學領域分團團員和國中小自然科學領域教師為主,各縣市自然科學領域分團團員優先錄取。 四、敬請貴府教育局處轉知所屬國民中、小學知悉。 五、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內容細節之權利,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新竹市立培英國民中學楊易倫老師,聯絡電話: 0928-236664 ,電子信箱: pijht880170@pijh.hc.edu.tw 。
教務處 羅文芳 - 校外公告 | 2025-02-24 | 點閱數: 67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2 月 20 日高市教督字第 11431258700 號函辦理。 二、徵稿對象:(含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市、台東縣市、澎湖縣) (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及教育相關人員或團體(社群)。 (二)各縣市教育局/處督學、課程督學、國教地方團輔導員或團體(社群)。 (三)各大專院校相關系所人員、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或團體(社群)。 三、徵稿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3 月 3 日(星期一)止 四、投稿方式: (一)請參考「專題論文徵稿實施計畫」內之格式撰寫,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可至輔導團官網下載: http://www...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羅文芳 - 校外公告 | 2025-02-24 | 點閱數: 64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4 年 2 月 20 日藝演字第 1140300043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徵選對象:現任於已立案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跨校之教師或教師團隊。 (二)徵選資格:教師或教師團隊須符合同(跨)校現任教師(含正式專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兼任教師)、主任、校長或實習學生之資格。若為教師團隊,每團隊至少 2 名,至多 4 名,並共同推舉 1 名代表人領取稿酬費。 (三)徵選類別:藝術單領域/單科或跨領域的教學方案。 (四)繳件時間及上傳平臺:教案正本於 114年5 月 30 日前寄送(以郵戳為憑),教案電子檔上傳藝...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羅文芳 - 研習公告 | 2025-02-21 | 點閱數: 59
需登入,並限「教職員工」等群組觀看
教務處 羅文芳 - 校外公告 | 2025-02-21 | 點閱數: 65
一、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二、目的:提供本市教師參與親海活動及提升海洋素養,並結合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所發展「綠階/初階海洋教育者培訓課程」,藉由本次培訓課程能激發教師之海洋服務熱忱及擴展海洋思維,並促進現場教師持續從事海洋教育之研發、教學與服務。 三、課程內容:詳見附件。 四、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114 年 3 月 22 日(星期六)、 3 月 23 日(星期日)二天。   (二)地點:臺南市喜樹國民小學視聽教室。 五、參加對象:   (一)臺南市各級學校教師優先錄取。   (二)...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羅文芳 - 校外公告 | 2025-02-21 | 點閱數: 41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4 年 10 月 24 日第 249775 號公告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2 月 1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0009407A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之收件截止日期原訂為 113 年 11 月 29 日止,為擴大徵件與鼓勵學校研發優質工具包,收件截止日期延長至 114 年 3 月 14 日止。 三、檢附原公文及修正後計畫各 1 份。
教務處 羅文芳 - 校外公告 | 2025-02-20 | 點閱數: 70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4 年 2 月 14 日師大英語字第 1141003506 號函辦理。 二、本案因美國西華盛頓大學通知其開課部門裁撤,無法開設健體領域教師海外進修課程,爰依據旨揭之報名簡章第 8 條第 6 項規定,於 114 年暑期進修日期不變下,將原定於美國西華盛頓大學辦理海外進修課程(健體領域),調整至其他海外學校辦理,說明如下: (一)國中(小)健體 A 班:進修學校調整為澳洲阿得雷德大學,進修期間為 114 年 7 月 7 日至 7 月 25 日。 (二)國中小健康班:進修學校調整為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進修期間為 114 年 7 月 14 日至 8 月 1 日。 (三)國小(中)健體 B 班:進修學校為澳洲阿得雷德大學...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羅文芳 - 校外公告 | 2025-02-20 | 點閱數: 120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4 年 2 月 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5700343A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遴選係由學校薦送教師參加,薦送需具備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要件: (一)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學校:自 110 學年度至 113 學年度間,學校曾 3 學年度(含)以上獲得該署補助之國際教育計畫國際教育課程發展與教學、國際交流或學校國際化補助(同一學年度獲多項補助者,皆視為該學年度 1 次補助)。 (二)參加遴選教師之要件:自 110 學年度至 113 學年度間,曾實際參與積極推動國際教育學校執行相關補助案之教學或規劃工作之正式教師。 三、請學校於薦送期間至 Google 表單填寫,說明如下: (...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