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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訪客 - 公文轉達 | 2017-09-06 | 點閱數: 715
一、依據本府 106 年 8 月 22 日府登防字第 1060778139 號函辦裡。

二、請學校持續加強校園巡查,清除積水處及積水容器,避免孳生病媒蚊;若經本府查獲陽性積水容器,即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25 、 70 條進行罰鍰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 萬 5,000 元以下罰鍰。

三、因學校師生、教職員工於暑假期間,會有出國旅遊或探親行程,目前東南亞地區登革熱疫情嚴峻,為避免其於病毒血症期間返回校園時,遭病媒蚊叮咬造成校園或社區環境疫情擴散,請於開學前一週徹底巡查及清除積水。

四、另學校於開學後,請加強宣導並注意師生及教職員工,若有出現發燒、骨頭痛等疑似登革熱症狀,請即刻就醫,並主動告知個人出國旅遊或活動史,俾利醫師診斷及時防疫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