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確認送件者,請在 7/19 前補齊相關資料:申請表、秩序冊、獎狀、戶籍謄本(教練以身分證件即可)、教練證。預計 7/20 寄出,感謝您...
教練申請獎金者,學生必須申請該項獎學金方可列入,請與選手確認是否送件。
校外代訓教練若需本校協助送件,請依規定辦理,相關資料繳交或填寫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比賽認定至 107/7/1 ,賽程超過 7/1 者,請於明年度申請;校內獎助金收件至 7/5 截止,請畢業生家長注意送件時間,請自行下載表格填寫,連同獎狀及秩序冊繳交至學務處,感謝您。
申請注意事項:
1.圍棋比賽將依據秩序冊內容判定,請依規定送件後審查。
2.團體賽成員,須個別繳交戶口名簿影本、申請表單;
3.教練需附身分證件及教練證、申請表,即可申請。
資料來源:http://sportmap.tn.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3233
一、依據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條例,本辦法前於 105 年 9 月 10 日發布修正條文在案。
二、本獎助金申請日期自 107 年 7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截止,請轉知所屬符合資格者,務必於規定期間內備齊相關文件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放棄權利,不受理補申請程序。
三、各競賽種類申請次數之限制,國際競賽得擇 1 次最優成績申請;全國及本市競賽共得最優 3 次成績申請,但同時申請國際及全國競賽獎助金者,全國競賽僅得擇最優 2 次成績申請,同次比賽中以最佳成績申請 1 次為限。
四、補充說明相關競賽之獎助金審核基準如下:
五、申請人為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及教練者,統一由所屬學校彙整後送件申請(應屆畢業生可由原學校或就讀學校申請);其餘由本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體育團體或個人送件申請。
請各單位填妥申請名冊後,原始電子檔請至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http://survey.tn.edu.tw/)。編號 9015 填報上傳,其餘(含無填報權限者)請以電子郵寄方式寄至scholarshiptainan@gmail.com信箱;紙本請核章後,務必確實就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審核,併同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依序裝訂,於本(107)年 7 月 31 日前寄(送)達本處,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關檢附秩序冊證明文件一項,請以影印相關頁面為主,若附整本秩序冊者,請將參賽項目隊職員名單、組別、賽程表等以螢光筆標識,並於該處摺頁或貼標籤,以利識別。
檢附本獎助金申請注意事項及相關申請表件各 1 份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