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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梁雅貞 - 獎助學金 | 2024-10-24 | 點閱數: 8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0 月 22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30125266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凡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小學、高中職日間部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之學生(皆不含公費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並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持有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身份者。

 三、申請期間:至 113 年 11 月 15 日。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國小組:錄取最優前二十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臺幣 3,000 元整。

  (二)國中組:錄取最優前三十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臺幣 4,000 元整。

  (三)高中職組(含專一至專三)組:錄取最優前六十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臺幣 5,000 元整。

 五、申請方式:須完成線上表單

 六、申請手續:
請完成以下申請步驟,並備妥下列紙本文件:
(1)須完成【助學圓夢,慈心相伴─獎學金線上表單】 https://www.surveycake.com/s/LQY98
(2)請列印並填寫好「清寒獎助學金及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申請書」表格(請勿擅自修改申請書格式)。
(3)本會公告申請始算日之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或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
※若「學生證」沒有蓋註冊章者,請以「在學證明」取代。
(5)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乙份。
(6)申請類別證明文件:
◎清寒獎助學金: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正本。(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
(7)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等資訊應清楚顯示)。
將上述七點所列之文件,於 113/11/15 前郵寄,以郵戳為憑。
寄件地址: 406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141-3 號
收件人:「財團法人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收


七、詳情請參閱附件作業要點及申請表,歡迎符合資格同學自行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