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外人士入校實名登記並佩戴口罩
2.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宣布,考量秋冬時期除了 COVID-19 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都會加重醫療體系的負荷與調度壓力,為了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佩戴口罩的遵循度,以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及避免過度耗用醫療資源,自 12 月 1 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場所舉例如附件)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37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 3 千元以上 1 萬 5 千元以下罰鍰。
3.檢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八大類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圖卡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