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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胡曉雯 - 校外公告 | 2024-06-07 | 點閱數: 643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 113 年體育獎助金申請日期自 113 年 7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請符合資格者務必於規定期間 113 年 07 月 19 日 前將相關申請文件資料備妥送至本校學務處曉雯老師處進行文件審核,以利後續申請程序進行。

三、申請人為本校各級學生及教練,統一由學校彙整後送件申請(應屆畢業生可由原校申請)。

四、各競賽種類申請次數之限制,國際競賽得擇 1 次最優成績申請;全國及本市競賽共得最優 3 次成績申請,但同時申請國際及全國競賽獎助金者,全國競賽僅得擇最優 2 次成績申請,且同次比賽中以最佳成績申請 1 次為限。

五、請申請者務必詳閱附件(申請注意事項、資料檢附說明、填寫 google 表單申請表(QR code))並請學生選手至學務處找曉雯老師拿取文件檢核表填寫(也可自行下載附件三填寫)

六、逾時不予受理,請留意申請期程。

七、 google 表單申請表:https://forms.gle/1wjyBuHTtwZj27o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