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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陳孟訓 - 人事訊息 | 2021-07-31 | 點閱數: 604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7 月 9 日公告編號 179056 。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一般

(二年級導師)

合理教師員額

編制缺

1

2

110/8/30-111/7/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視覺藝術

合理教師員額

編制缺

1

2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餘項請參閱附檔簡章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