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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陳孟訓 - 人事訊息 | 2022-07-29 | 點閱數: 514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7 月 29 日公告編號 200979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一般

(四年級導師)

管控(懸)缺

1

1

111/08/30-112/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體育

合理教師員額

編制缺

2

2

美勞

合理教師員額

編制缺

1

1

資訊

合理教師員額

編制缺

1

 

一、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餘項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