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公共運輸處 112 年 3 月 8 日南公運工字第 1120237429 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活動計畫實施說明如下:
(一)活動目的:透過辦理體驗乘車活動計畫,鼓勵搭乘市區公車、幹支線公車、觀光公車、雙層巴士等運具前往目的地,教導正確安全使用公共運輸運具及宣揚生態交通理念。
(二)報名條件:設籍本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幼兒園學生,以學校或各班級為單位報名參加。活動參加人數須 15 人以上,建議 30 人以下(若班級人數少於 15 人不在此限)。
(三)補助金額:
1、活動行程以市區公車、幹支線公車、觀光公車等作為交通工具者,補助金額以新臺幣 2,500 元為上限。
2、行程中參觀大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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