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報初選名單之被推薦人,符合旨揭計畫第四點(一)之 選拔標準,得選為孝行楷模,並依其作為,分類如下:
(一)長期陪護組:長期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
(二)善用資源組: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 尊親屬,鼓勵或積極幫助其重建、恢復或維持自理能 力。
(三)扶助實現組:照顧父母、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體貼 其心意,使其歡喜,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四)同心協力組: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並能凝 聚、團結彼此間情感,家庭和樂。
(五)顯親傳孝組: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彰顯其對社會之貢 獻;或將自身關懷父母、尊親屬之具體作為,推廣至里 鄰社區,並熱心提供協助,供大眾效法。
本活動預定選出 30 名孝行楷模(臺南市為 3 名),每人致贈 獎 1 座及獎金新台幣(以下同) 5 萬元,孝行楷模如為低收 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 3 萬 元,最高可獲得 8 萬元;並列為孝行楷模者,獎座並列其 名,但以同住家人為原則;獎金及獎助金各以 1 份計。 四、請貴機關(學校)依「113 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 (如附件)第四點規定,於 113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前提 報推薦書、訪查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函送本局,另亦請回傳 可編輯之電子檔( word 、 odt 檔)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 cabbu0309@mail.tainan.gov.tw ),以利辦理後續事 宜。
證嚴法師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