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認證系統
4、布可星球書單第一期20210504、第二期20210908
4、臺南市歸仁區紅瓦厝國小學生服裝儀容規定(112.01.18)
6、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110.06.01
9、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及幼兒園急難慰問金發給申請書
1、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及幼兒園急難慰問金發給申請書(PDF)
2、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及幼兒園急難慰問金發給申請書(odt)
10、臺南市紅瓦厝國小112學年度課後社團實施計畫-112.10.11
11、臺南市紅瓦厝國民小學校園安全檢查規定-113.03.07
12、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8條、第9條 -113.03.06
第 四 章 校長及教職員工與性或性別有關專業倫理及主動迴避陳報事項
第 8 條
1.校長或教職員工與未成年學生,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以性行為或情感為基礎等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2.校長或教職員工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而有地位、知識、年齡、體力、身分、族群、或資源之不對等權勢關係時,與成年學生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以性行為或情感為基礎等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3.校長或教職員工發現其與學生之關係有違反前二項專業倫理之虞,應主動迴避及陳報學校或學校主管機關處理。
第 9 條 校長或教職員工生應尊重他人與自己之性或身體之自主,避免不受歡迎之追求行為,並不得以強制或暴力手段處理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