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局來文,參加教師課務自理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之 113 學年度「教師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9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108398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透過「分組合作學習」方式,以提昇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學習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群融合、助於學生適性發展教學策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選用合適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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