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知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114 年 3 月 31 日陸法字第 1140400293 號函。
二、中國大陸近年持續增修國安法令及擴張司法管轄範圍,又於去(113)年 6 月 21 日發布「懲獨 22 條」,並設置懲獨舉報信箱,加劇國人赴陸人身安全之不確定性。公務員不論因公或因私赴陸均屬兩岸交流體系的一環,考量渠等相較於一般民眾,承擔維護國家體制安全、接觸國家機密事項及保障國人基本權利等責任,為陸方滲透竊密之重要對象,赴陸遭留置盤查之安全風險較高,請協助提高相關人員赴陸風險意識及瞭解中國大陸強化管控情形,以利赴陸前審慎評估人身安全程度,減少赴陸可能意外及風險。強化人員赴陸風險意識之宣導,並於赴陸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必要資訊,以保障赴陸後之人身安全
三、陸委會相關宣導素材,請參考運用:
(一)陸委會官網「國人赴陸港澳登錄系統及赴陸港澳易遭押行為態樣」專區,已有建置「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容易觸犯中共國安罪嫌之行為態樣」、「國人赴陸風險實際案例」、「赴陸提醒與建議事項」及「旅遊警示」等相關資訊。
(二)相關宣導圖檔: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sfD-VeoqQP-BGl95HFiCE8bqW6AIS-Hh?usp=drive_link ,專區內容及圖檔皆可逕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