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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1 月 7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50063247 號函辦理。
二、 115 年度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每位教師每年(非學年)原則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每小時補助 1,600 元)為上限,辦理方式如下:
(一)於教育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前:教師於 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契約簽訂前自行至合格之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者,得檢據向學校申請諮商鐘點費補助。
(二)於教育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後:
1、自教育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後(屆時將另案函知),教師應向受託單位申請支持服務,所需費用由受託單位報局請款,並由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
2、於教育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 觀看完整文章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115 年至 117 年-全國公教員工年金保險方案」,經公開徵選由台灣人壽獲選承作,請同仁參考運用。
二、旨揭保險相關資訊登載於市府人事處網頁(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 )機關業務「待遇、福利」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或台灣人壽官方網站,如有需求可逕洽台灣人壽,洽詢電話:市話免費撥打 0800-099-850 、付費撥打: 02-8170-5156 。
一、依據教育局資訊中心學輔科公告編號 275159 辦理。
二、應徵資格:
(一)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111 學年度至 113 學年度)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四)無教師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教育局,調用期間為 114 學年度(報到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調用期滿工作成績考評合格者,得繼續調用。
四、工作地點:永華市政中心(安平區永華路...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局資訊中心秘書室公告編號 275188 辦理。
二、應徵資格:
(一)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111 學年度至 113 學年度)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四)無教師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教育局,調用期間為 114 學年度(報到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調用期滿工作成績考評合格者,得繼續調用。
四、工作地點:永華市政中心(安平區永華路... 觀看完整文章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表彰堅守崗位、默默耕耘、犧牲奉獻之教育工作人員,並樹立可資效法之楷模,特辦理本計畫,規定如下:
(一)推薦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符合推薦資格之個人【含校長、教師、教學人員、職員(工)、教育行政人員及教育志工】或團體由其服務單位就個人或團體之優良事蹟撰文推薦。
(二)推薦方式及程序:詳如附件。
(三)收件方式:各單位於 115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前繳交各項資料。
二、獎勵及表揚:獲獎者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致贈「杏壇芬芳獎座」1 座,並記功 1 次;其優良事蹟編印「杏壇芬芳錄」專輯,分送各級學校及相關單位;每年擇期辦理表揚大會。...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