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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中華民國 115 年 2 月 12 日府法消字第 1150276044 號函辦理。
二、目的: 為使消費教育宣導之推廣效能持續發揮。
三、內容宣傳教材: 相關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素材,敬請下載應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圖卡資訊,或自行設計文宣後刊登。
四、刊登教育宣導方式:(可擇一或多方呈現)
(一)學校網站首頁。
(二)社群媒體。
(三)電子螢幕或是看板。
(四)校刊
五、本局配合行政院 11 月函文間統計及刊登消保資訊數量(如附件,請填報至 12 月底之刊登數量,惟 12 月部分可採預估數), 11 月會再發公告通知學校填報表單編號,俾利彙整及瞭解本案執行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