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面設計」、「小書繪本」及「繪畫」3 類,各類送件件數規定如下: 6 班以下學校最多 5 件、 7-24 班學校最多 10 件、 25 班以上學校最多 15 件作品,班級數以普通班認定;另幼兒園繪畫類至多 5 件。參加比賽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名相關資訊如下:
報名時間: 8 月 28 日前繳交至學務處。
其他報名資訊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