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相關規定」訂定。
說明:
- 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相關規定載明各學習節數起訖時間。
- 學校學生到校時間為七時二十分至七時四十分;放學時間為十五點五十五分;辦理學習扶助當天放學時間為十七時二十分。
- 學習節數為半日時,放學時間為十二時四十分。
- 學校周一第一節開始上課前安排非學習節數活動:兒童朝會。
- 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不得對學生實施任何學業成績評量。
- 學習節數每節上課時間,依總綱規定,規劃各教育階段上課時間為四十分。
- 每節下課時間十分鐘,第二、三節課間活動時間為二十分鐘。
- 午餐四十分鐘,午休時間五十分鐘,不安排課程。
- 學校於假日辦理半天(全天)之全校性活動,訂於學校行事曆內,且向家長說明相關補假事宜。
- 學校依據本局全校性活動之統一補假原則辦理休補假事宜;於補假當日安排學生自行學習並指導學生注意居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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