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南區安佃國小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營養午餐食材第 17-21 週與營養午餐蔬菜類第 17-18 週得標廠商
1.得標廠商與得標金額如附件。 2.送貨單與收據 Q 章證明,須隨貨品一同驗收。 3.得標廠商請依本校「午餐食材廠商資格標準暨採購供應須知」、「午餐食材驗收標準暨退貨依據」及「午餐食材供應廠商契約書」規定辦理。 4.供應廠商開立的發票或收據請務必填上日期。 5.若有問題請洽安佃國小學務主任吳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