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一)學生能夠從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感受學習過程的喜悅與樂趣,豐富個人的心靈生活,提升學習內涵。
(二)鼓勵學生踴躍創作,深化家庭教育活動,學習發揮創意,樂於分享學習成果。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學生年級認定以 111 學年度為主。
辦理方式:
以家庭相關主題,每人限作品一件,重覆參賽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擇一;超過件數由校內先辦理初審再送件,並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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