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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郭錦蓉 - 學務處 | 2024-08-29 | 點閱數: 187

壹、設計主題:

作品應以健康促進學校六大必選議題或藥物濫用防制為主軸創作,未清楚明示表達相關議題理念者,不列入評審。相關內容如下:

一、視力保健

二、口腔保健

三、健康體位

四、菸(檳)害防制

五、全民健保(含正確用藥)

六、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

七、藥物濫用防制

貳、參賽說明:

一、參賽方式:各校自行完成校內初選後送件至佳里國小。

二、評審獎項:未達評審分數時該獎項從缺。

(一)遴聘相關專家、學者與美術設計專家組成評審團參與評審。

(二)獎勵辦法:擇優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頒發禮券及獎狀以資鼓勵。

1.第一名: 1 名,頒發禮券 2,000元,獎狀乙紙。

2.第二名: 2 名,各頒禮券 1,500元,獎狀乙紙。

3.第三名: 3 名,各頒禮券 1,000元,獎狀乙紙。

4.佳  作:擇優錄取若干名,頒發獎狀乙紙。

5.指導獎:市立學校教師指導學生參賽獲第一名者嘉獎二次,第二、三名者各嘉獎一次,獲佳作者核發獎狀,以資鼓勵。同一教師指導學生分獲各名次時,以獎勵最高名次為限;國立及私立學校教師得由學校依上開原則核敘。代(理)課及實習教師指導學生參賽獲佳作(含)以上者頒予獎狀乙張(請於報名表註明)。

6.工作人員獎勵:承辦之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予以敘獎以資鼓勵。

三、評分標準:

(一)創意標語(內容、創意) 60%

(二)美感設計 40%。

四、作品格式:

(一)標語作品:中文或英文標語的字數限於20字以內(不含標點符號)

(二)繪製創作於四開圖畫紙,紙質不限,直式、橫式均可。

(三)繪圖材料、畫具、媒材及手法不拘,作品限於平面,以標語為主,

美工設計為輔,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表達標語意涵,請勿以電腦繪製列印或模仿他人作品,正面不得書寫姓名

五、作者同意書:參賽送件之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退還,作品版權屬主辦單位所有,所有作品都將作為健康促進學校媒體宣導使用於公開展覽、宣傳、續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宣導品及刊載、轉載於各種媒體等,不另給酬。

六、每人參賽以 1 件作品為限,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獲獎作品,

    不得參賽。

七、參賽作品繳件明細:四開圖畫紙創作作品乙份(不得裱褙),報名資料務必確

認報名資料之完整性與正確性,以利獎狀製作與相關活

動/得獎公告將依報名表(如附件一)資訊製作,報名表上

半部請實貼於作品背面,下半部作品評選彌封線下請勿

黏貼

參、成績公告:得獎名單於評選後公告於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

*請有意願參加的同學至學務處體衛組索取四開圖畫紙。

*為鼓勵參賽,有交件的同學將核予安定卡優點 5-15 個。

*交件截止日期: 113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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