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4年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學務輔導工作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計畫及本局教育公告第270956號(諒達)辦理。
二、辦理日期:114年11月19日至22日(星期三至星期六),計4天,共計29小時
三、上課地點:中山國中中山館研習中心(本市中西區大南里6鄰南寧街45號)。
四、參加對象(須取得初階培訓證書)及報名方式:
(一)本市所屬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校長,尚未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進階證書者。
(二)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校性平會之執行秘書,尚未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進階證書者。
(三)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若對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議題具熱忱者。
(四)本市執業律師或其他對校園性別事件議題富有熱忱者。
★請於114年10月30日(星期四)前至學習護照報名(課程代碼:310610),並請至表單(https://forms.gle/B6ejoTxA6mZxHxh36 )填復相關資料及上傳初階證書;錄取名單將於114年10月31日下午5時前於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
五、參加人數:招收60人,尚有少數名額。
六、因校內施工,不開放汽車進入校園,僅提供機車停車位可入校停放,請多加留意交通安排。
七、聯絡人:
(一)課程相關問題,請洽中山國中簡妙諭主任(電話:2134792分機501)。
(二)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務必來電本局學輔校安科楊小姐(電話:2991111分機7753,網電:99527)。
八、檢附旨揭培訓計畫(含課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