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
1. 現升9年級的學生,7大領域,須有4大領域及格,方能領取畢業證書。
2. 現升8年級及7年級新生,8大領域,須有4大領域及格,方能領取畢業證書。
3. 出席率及獎懲:學習期間授課總日數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4. 細節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