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運優字第1103800004號函
2. 報考身分別:一般生與身心障礙生
3. 本校集體報名收件期間:即日起至3/31(三)12:00止,請考生將考生應繳之各項表件與報名費,一併繳至註冊組,以便進行後續作業流程。
4. 相關規定,請參閱簡章(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