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南市教安(一)字第1100910933號函
二、參加本計畫者須年滿15歲以上,未滿18歲者另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三、欲參加公部門用人工作機會申請者,請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行動電話及email,寄至本校承辦人註冊組長信箱amber@tn.edu.tw。每申請滿3人,即向勞動力發展署提出。
四、申請所需之表格,請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