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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潘怡君 - 學務處 | 2021-11-01 | 點閱數: 242

標題:本局辦理110年度校園性別事件案例研討會,鼓勵各校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1101119日或24(星期五或三)上午830分至1230分,可2場次全程參加或擇1場次參加。

三、研習地點:崇明國中3樓會議室。

四、參加對象:

()各單位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教師。

()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

()從事性暴力防治工作相關人員。

()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輔導人員。

()司法人員。

五、報名方式及名額:

()本市教師(每場次報名上限50)1101112日前至本市學習護照(課程編號:25851225813)報名。

()其他人員(每場次人數上限30):公務人員請於1101112日前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開課單位:台南市立崇明國中;課程代碼:第一場次1101119、第二場次1101124),其他身分人員請致電崇明國中06-2907261#841陳主任處報名,額滿為止。

六、聯絡人:崇明國中陳怡潔主任,06-2907261#841

七、補充說明:

()請各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全程參與1場次者,核發研習時數4小時。

()本研習於平日辦理,考量校內停車位有限,故暫不提供研習人員校內停車,建議以共乘或騎機車前往(提供機車停車位),附近有收費停車場,位於崇明國大門口右側100m(詳細位置圖請參見附件)

()本研習提供午餐,但不提供在校內食用,煩請見諒!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新冠肺炎)防疫措施,請參加研習人員務必配合下列事項:

 1.出發前應在家中或原學校單位量測體溫,如有身體不適(呼吸道症狀)或發燒(額溫≧37.5℃或耳溫≧38)之情形,應請假避免參加研習活動。

 2.務必配合本校實施量測體溫規範,請至一樓穿堂量測體溫,再進入三樓會議室報到。

 3.請務必全程配戴口罩。

 4.若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之人員,應請假避免參加研習。

八、檢附旨揭研習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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