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依據本市111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2.辦理日期:111年8月16日至18日(星期二至星期四),計3天,共23小時。
3.上課地點:崇明國中3樓會議室(臺南市東區崇明路700號)。
4.參加對象:本市高中以下學校編制內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已完成進階課程者)參加。
5.參加人數:以招收60人為原則,額滿截止。
6.報名方式:請於 111年8月5日(星期五)前填寫 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QJZd5QnUdkXQ4STG9),或掃描計畫內 QR code報名,將依先後順序錄取,錄取名單於 111年8月8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於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
7.本案聯絡人:崇明國中陳怡潔主任,聯絡電話:06-2907261分機841。
8.補充說明:
(1)請承辦學校核予所屬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2)請各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3)全程參與者,核發23小時研習證明書,並提交市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納入本市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
(4)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筷。
(5)因應疫情防治,請全程配戴口罩,另視疫情警戒調整本案辦理方式。
9.檢附旨揭培訓計畫(含課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