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府原社字第1111143577B號函
二、旨揭獎助學金由本市各區公所受理收件,至本(111)年10月5日(星期三)止,符合申請資格者,於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三、相關申請表件與電子檔請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