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509
  • slider image 513
  • slider image 514
  • slider image 512
:::
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22-12-09 | 點閱數: 44

依據:技專招聯試字第1112100668A號函

說明:

一、依據111122112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第2次委員會議通過旨揭招生簡章規定辦理。原採計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修正為該課程以單一學期之百分制成績擇優採計。

二、「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採計說明」相關規定,技藝優良積分採計國中就學時期至112514()前取得為限,技藝教育課程成績(以單一學期之百分制成績擇優採計)90分以上者得3分、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得2.5分、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得1.5分、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得1分。

:::

Our Web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