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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潘怡君 - 學務處 | 2023-02-21 | 點閱數: 50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2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112321日(星期二)至324日(星期五),計4天,共23小時。

三、上課地點:南新國中4樓視聽教室(本市新營區民治路65)

四、參加對象(依以下順序錄取):

()本市所屬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尚無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證書者,請務必派員參加。

()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111學年度性平會之主任委員及執行秘書,若未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證書者,請務必派員參加。

()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若對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議題富有熱忱者。

()本市執業律師或其他對校園性別事件議題富有熱忱者。

五、參加人數:以招收100人為原則。

六、報名方式:

()符合招生對象條件():本市所屬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尚無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證書者,請至學習護照報名,研習代碼【276995】。

()符合招生對象條件():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111學年度性平會之主任委員及執行秘書,尚未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證書者,請至學習護照報名,研習代碼【276996】。

() 符合招生對象條件():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對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議題富有熱忱,請至學習護照報名,研習代碼【276997】。

()符合招生對象條件():本市執業律師或其他對校園性別事件議題富有熱忱者,請於112316(星期四)中午12點前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efYkUFrLd3xG6fny7)

七、本案聯絡人:南新國中黃佩玲主任,聯絡電話:6563129分機18

八、補充說明:

(一)請承辦學校核予所屬工作人員公()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二)請各校核予招生對象條件()()者公()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三)全程參與者,核發23小時研習證明書,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筷。

九、檢附旨揭實施計畫(含課程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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