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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23-08-24 | 點閱數: 67

一、依據公告第224364號辦理。

二、獎助對象:凡 23 歲以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

  ()國中組(A):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肆仟元整,名額 200 名。

  ()高中職組(B):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捌仟元整,名額 200 名。

  ()大專組(C):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一萬貳仟元整,名額 200 名。

三、申請資格:

  ()111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國一新生不具申請資格)

  ()限一戶一名。

四、申請期間:11291日至112928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申請方式:

  ()申請書請自行至網路下載。(http://www.spef.org.tw

  ()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請按應備文件順序排列裝訂後以掛號寄出。

  ()收件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o 獎學金申請申請組別代碼:A (國中組)B (高中職組)C (大專組)

  ()收件地址:220781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66 9 樓之 2

六、旨揭獎學金連絡方式:02-2312-3838分機11 ,承辦人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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