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國際兒童文教基金會113年6月7日單親兒113字第025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單親家庭,在六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致生活、經濟困難者。
三、申請期間:113年3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申請方式:請家長備齊申請表、檢附文件資料繳交給導師,今年申請者須在12/30(一)前提出,以便賡續後續流程。。
五、旨揭救助金連絡方式:02-2312-3838分機11 ,承辦人王佳薇。
六、其餘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