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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山 - 總務處 | 2024-12-04 | 點閱數: 108
  • 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納管,須於今(113)1129日前完成掛牌及投保強制險,1130日起將開始違規取締執法。
  • 1131130日起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需投保強制險及掛牌,且年滿14歲才能騎乘,「戴安全帽」、「不得載人或超速25km/hr」、「禁止飲酒後騎乘」、「不得擅自改裝」等。
  •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已規劃本(113)年度微電車3階段宣導及執法工作:   

()1階段:擴大宣導期1120-1129日。

()2階段:加強執法期1130-129日。

()3階段,常態執法及宣導1210日後。

  • 另為維學生騎乘安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亦研發旨揭微型電動二輪車教案、圖卡、教材包及短影片,將之整合為2個懶人包(共2節課),並製作懶人包使用說明,雲端連結為 https://reurl.cc/qvznep;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傳短影片:https://youtube.com/shorts/lA4_98ZOfxQ,請各校踴躍下載參考及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