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臺南市立安定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府原社字第 114016975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函轉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脫貧自立計畫-獎助學金暨專長培力補助方案」宣傳單張及申請表單各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局 114 年 1 月 17 日南市社助字第 1140153408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即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15 日受理申請。
三、補助對象為本市年滿 16 歲至未滿 25 歲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之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青年(不含進修部、產學合作、建教合作及在職專班)。
四、申請方式以填寫申請書,完成申請補助總金額所需之課程講座學習時數及服務學習體驗時數,並備齊相關申請資料後,寄至該局社會救助科審核。
五、爰請協助轉知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知悉,並鼓勵踴躍申請,以共同扶植弱勢青少年穩定就學。
六、如有疑問請洽(06)299-1111 分機 7872 社會救助科林社工,或至該局網站查詢(https://sab.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1395&s=774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