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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潘怡君 - 學務處 | 2025-06-24 | 點閱數: 34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4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114812(星期二)114814(星期四),計3天,共23小時。

三、上課地點:關廟國中3樓視聽教室(718臺南市關廟區中山路二段172)

四、參加對象(依以下順序錄取):

()招生條件1: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尚無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證書者,請務必派員參加者。

()招生條件2: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113學年度性平會之主任委員及執行秘書,若未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證書者,請務必派員參加者。

()招生條件3: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若對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議題富有熱忱者。

()招生條件4:本市執業律師或其他對校園性別事件議題富有熱忱者。

五、參加人數:以招收140人為原則。

六、報名方式,請於11485(星期三)中午12點前填寫研習護照報名【編號307594】,並同步至google表單填報資料https://forms.gle/sWJP25xEnmzcLdYb9,以利後續報名優先順序審核及研習證明書印製核發。

七、將依招生對象條件順序錄取,錄取名單於11486(星期三)下午5時前於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

八、本案聯絡人:關廟國中輔導室吳重德主任,連絡電話:06-6563129#18

九、補充說明:

(一)請承辦學校核予所屬工作人員公()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二)請各校核予招生對象條件()()者公()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三)需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每堂課均需簽到(每堂課遲到或早退 15 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23小時研習證明書。

(四)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筷。

十、檢附旨揭實施計畫(含課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