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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教務組長 - 校務公布欄 | 2020-06-15 | 點閱數: 383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製作「新住民語文課程選課3要點」8語(華語、越南語、印尼語、泰語、緬甸語、柬埔寨語、馬來語、菲律賓語)宣導文宣各1份,請貴校善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09年5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059417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教課綱實施新住民語文課程,為加強向社會大眾宣導及讓學生家長瞭解課程,國教署特以學生家長為宣導對象,製作淺顯易懂之文宣,並翻譯成7國語文,以鼓勵家長讓學生選習。
三、請貴校併同選課調查表或適當時機(例如新生報到、課程選課等)發送學生或家長,俾利宣導選習。
四、旨揭文宣業公告於國教署「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首頁「108課程資源」區(https://newres.k12ea.gov.tw/ischool/publish_page/77/)「開課文宣、指南及Q&A」項下,歡迎貴校踴躍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