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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長 - 校內公告 | 2022-05-18 | 點閱數: 269

一、依據本局111年4月29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10562409號函續辦。
二、有關教師課務處理事宜,請各校依上開函文辦理。惟為維持各校教學運作與品質,特針對「教師居家任課班級學生在校」此種狀況所衍生之學習方式,製作「教師居家學生在校學習方式建議一覽表」(如附件1、2)供各校參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