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111年6月8日南市體總三字第1110010474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為本府與本市體育總會共同主辦,訂於111年7月1日至3日(星期五至日)假本市立復興國民中學復興館辦理。 三、檢附競賽規程1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