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中華民國111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204號令「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自112年7月1日起廢止,檢送發布令掃描檔1份,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