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
(一)為突顯「戒菸專線服務中心」之特色,並讓更多青少年集思廣益,表達出對戒菸的看法並促進吸菸青少年使用「0800-63-63-63 免付費戒菸專線」協助戒菸。
(二)透過 Facebook 向青少年宣傳「0800-63-63-63 免付費戒菸專線」,提供青少年戒菸資訊及推廣專線之諮詢服務。
二、活動說明
(一)參加對象:凡具中華民國國籍,國中以上至大專院校學生(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組),皆可報名投稿。
(二)本次比賽創作之主題為「青少年不吸菸的 100 個理由」。
(三)貼紙設計版面可包含圖畫與文字,參賽者每人只限報名一件作品。
(四)「戒菸專線服務中心」將採用得獎作品成為 Facebook「63 抱抱粉絲團」的貼紙「我的貼紙 My stickers」,藉此向青少年傳達有關於戒菸的訊息。
(五)活動問卷調查:
1.活動比賽報名表暨調查問卷:由參賽者填寫,參賽者於報名時,需填寫之報名資料及問卷調查,完成填寫後才有報名資格。報名請於「戒菸專線網站」官網進入。
2.部落格貼紙作品網路票選調查問卷:由網友參與作品人氣王票選活動時填寫,完成填寫後得以參加抽獎活動。票選活動請於 Facebook「63 抱抱」粉絲團進入。
三、報名事項說明
(二)請完整填寫報名資料(含報名資料、作品設計概念及問卷調查),恕不受理報名。
(三)作品電子檔請參照活動辦法第四項說明內容辦理。
(四)報名資料與作品電子檔若有其中一項缺繳,則視同資料不完整,恕不受理報名。
四、作品規格相關規定
(一)作品內容需符合「青少年不吸菸的 100 個理由」,並具創意、親和力,識別度高。
(二)作品中需涵蓋「0800-63-63-63 免付費戒菸專線」。
(三)作品需包括一個與主題相關的標語,形式不拘,不超過 12 字。
(四)作品需包括一個與主題相關的圖畫,圖畫可手繪或以繪圖軟體製作。
(五)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作品解析度至少 150dpi 之 AI 檔,作品尺寸需至少為長 16 公分,寬 12 公分(直式、橫式皆可);作品請提供原始檔及 jpg 檔(原始檔案需小於 4MB )。
(六)作品存檔請以「參賽者姓名-作品主題」為標題;並將參賽作品電子檔案 Email 至戒菸專線服務中心活動信箱「contest@tsh.org.tw」。
五、評選方式及標準
(一)評選方式:
1.第一階段主辦單位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選出前三名。
(二)評選標準:設計理念 30%、創意表現 40%及整體性 30%。
六、人氣王作品票選:
(二)所有投稿作品皆上傳於 Facebook「63 抱抱」粉絲團中,網友可依據個人喜好在喜歡的作品下按「讚」,每網友每作品限投一次票,不限投票作品數;得票最高之前三名作品即為人氣王作品。
(三)網友票選時間: 100 年 4 月 25 日至 5 月 20 日(票選人氣王作品)。
(四)網友參與票選時,可同時填寫「部落格貼紙作品網路票選調查問卷」,完成填寫後得以參加抽獎活動。獲獎者名單將於 100 年 5 月 25 日「戒菸專線服務中心」網站
http://www.tsh.org.tw 及 Facebook「63 抱抱粉絲團」公告。
七、獎勵方式:
(一)第一名: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學(專)組共三組各一名,金石堂圖書禮券 5 千元。
(二)第二名: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學(專)組共三組各一名,金石堂圖書禮券 3 千元
(三)第三名: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學(專)組共三組各一名,金石堂圖書禮券 2 千元。
(四)網路票選人氣獎:不分組別共 3 名,每名金石堂圖書禮券 2 千元。
獲獎者將於公開活動頒發獎項,獲獎作品並將成為 Facebook「63 抱抱粉絲團」的貼紙作品,提供網友進行部落串連,藉此行銷戒菸專線。
(五)戒菸部落格貼紙作品網友票選抽獎:完成作品人氣王網路票選活動問卷者,隨機抽出 10 名,每名可獲得統一超商之 i-cash 卡 1 張(含加值金額 200 元)。
八、活動時間:
(一)投稿收件時間: 100 年 3 月 16 日至 4 月 15 日止
(二)第一階段主辦單位評審時間: 100 年 4 月 25 日至 5 月 6 日(評選前三名作品)
(三)第二階段網友票選時間: 100 年 4 月 25 日至 5 月 20 日(票選人氣王作品)
(四)得獎公佈時間: 100 年 5 月 25 日(公佈前三名、人氣王及網友投票抽獎之得獎名單),比賽結果將公佈於「戒菸專線服務中心」網站
http://www.tsh.org.tw 及 Facebook「63 抱抱粉絲團」;並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且領獎方式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五)頒獎: 100 年 6 月 3 日(另訂)
九、辦理單位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戒菸專線服務中心
十、注意事項
(一)各項參賽作品若有缺繳之資料,恕不接受報名,請確實清點各項繳交文件。
(二)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者自留備份。
(三)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四)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得獎者於得獎後,主辦單位將通知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之同意書。
(五)另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六)所有參賽者需遵守著作權法,且需保證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之部分或全部,也不得使用其他公司出售之設計圖案;參賽作品若違規以致觸犯法律,必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本中心也將保留追究責任之權利。
(七)所有得獎者其所得獎項皆需申報所得,其中獎項金額超過 2 萬元(含)以上者,需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需扣繳 10%的稅金。
(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網站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參賽者請詳閱本辦法,參賽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辦法之規定事項。
十一、活動洽詢方式
(二)洽詢電話∕E-mail :( 02 ) 2886-6363 轉 603 吳小姐 / contest@tsh.org.tw
十二、菸害防制資料參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