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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原住民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與申請表如附件檔,請自行下載參閱使用!
一、申請資格及條件:
凡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現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專)、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中)、國民小學之在學日間部學生,具有正式學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本項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
- 國民小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90 分以上者。
- 國民中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80 分以上者,但各科成績不得有低於 60分 者。
- 高中(職)、大專院校者,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者,但各科成績不得有低於 60分者。
(二)學業成績未達標準,但有下列傑出表現者:
- 通過族語認證考試,其成績達 80 分以上者。
- 參加校內各項才藝競賽優等者。
- 一年內參加本市、其他縣(市)以上個人單項特殊才藝競賽,比賽前三名;或全國比賽前六名或特優者。
- 其他優異表現且有相關證明文件。
前項國中一年級新生以國小六年級第 2 學期成績為申請依據。
申請人之在學成績須將各類成績換算成 0-100 數字形式,各類成績分數需符合申請資格,始得申請之。
二、獎助學金核發金額及員額:
(一)國小每人每學期 1,000 元整,預計 150名。
(二)國中每人每學期 2,000 元,預計 30名。
(三)高中(職)每人每學期 3,000 元,預計 15 名。
(四)大專院校每人每學期 5,000 元,預計 5名,如有參加相關原住民服務、族語活動並有證明者,優先錄
取。
各項獎助學金員額及經費,由審查小組視經費或申請案件數調整後,擇優獎助。
三、申請方式及申請期限:
申請方式分上、下半年申請。本年度上半年於 3 月 8 日前,下半年於 9 月 15 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提出申請,需檢附下列資料:
(一)申請表 1 份。
(二)學期成績單正本或特殊優良表現成績證明 1 份。
(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1 份(需有註記原住民身分)。
(四)郵局帳戶影本(學生本人)。
(五)如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請檢附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
註冊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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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午餐
2026-02-12
午餐
資訊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當天不供餐,或尚無該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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